close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7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5/03/09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5/06/283.股東會召開地點: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地下一樓 (集思台大會議中心-亞歷山大廳)。4.召集事由:一、討論事項(一)修訂本公司「公司章程」部分條文案。二、報告事項(一)104年度營業報告。(二)監察人審查10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。(三)104年度董監及員工酬勞分配報告。(四)本公司修訂『道德行為準則』報告。三、承認事項(一)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。(二)104年度盈餘分派案。四、臨時動議5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5/04/306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5/06/287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。 受理期間:105/03/28~105/04/06;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4年4月6日下午5時前 ﹝郵寄者請於104年4月6日下午5時前寄達,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『股東會提案函件』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﹞受理提案處所: 新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松山區基隆路一段8號13樓 。 經董事會審查股東提案後,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, 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,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。 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人名單並檢核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, 送交本公司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審核辦理並將處理結果通知股東;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,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說明未列入之理由。(2)有關本公司盈餘分派內容,預定於股東常會四十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。
1E7DF67D82DA3D64
arrow
arrow

    th1er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